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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的創新發展路徑黨的十八大以來,中國共產黨對治國理政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,依規治黨取得了重大成就,已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。“徒法不能以自行”,如何優化、提升黨內法規執行力,是擺在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。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(試行)》確立的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,有利于提升黨內法規執行力,實現黨規之治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。 一、完善黨內法規執行責任評估制度,加大責任落實力度 黨內法規執行責任評估是確保黨內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的重要機制。執行責任評估,有利于黨內法規制定主體和執行主體獲取黨內法規執行的真實信息,及時發現并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。 構建多方主體參與的執行評估制度,提高評估工作的科學化水平。執行評估制度的構建應凝聚多元主體合力,優化執行評估格局,為推進黨內法規執行責任落實提供科學指南。一是立規主體進行評估,根據立規背景及目的對黨內法規的實施效果進行全面測度,促進黨內法規制度的完善;二是執行主體進行評估,全面體會和把握黨內法規執行情況,有利于執行主體不斷改進工作方法,提高執規能力;三是黨員群體、相關部門等利益主體進行評估,確保評估過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,提高評估結果的可信度;四是專家學者、專業研究機構等第三方受托主體進行評估,提高評估的專業性和權威性,提升執行責任評估質量。 構建科學、合理的評估指標體系,提高評估制度的可操作性。評估指標體系是有效落實執行責任的助推器。根據執行責任評估目的,選擇能反映執行責任特性的指標,包括合理性、合法性、可行性、協調性、實效性等基本評價指標。根據不同評估指標的重要程度,通過專家咨詢、數據分析等方法確定指標的權重分配,科學、合理、有效地進行執行評估。 二、利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,提高黨內法規執行責任的效率和透明度 執行數據全面、綜合地反映了黨內法規執行的基本情況。通過建立執行信息管理、監督平臺,對執行數據進行收集、管理和分析,能及時發現并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具體問題,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精準化邁進。 利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,推動執行信息的科學化管理,推進執行責任有效落實。建立黨內法規執行信息分析機制,研判本地區、本單位執行情況,提升執行的速度、精度和準確度,為有效執行黨內法規提供技術支撐。利用信息技術促進不同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,有效部署安排具體任務和舉措,推動解決執行工作中的重大問題。利用信息技術開展黨內法規培訓工作,提升黨內法規理解力、領悟力、執行力。 建立黨內法規執行管理、監督平臺,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。管理、監督是提升執行工作效率,促進執行工作規范化、法治化的有效手段。建立執行管理平臺,將黨內法規宣傳教育、責任清單制定、執行流程、執行評價、執行備案、執行問責等環節,全部納入平臺進行管理,提高執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。建立執行監督平臺,對執行過程進行動態監督,有利于實現各類監督的有效協同,提高日常監督效率和透明度。 三、加強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,形成協同效應 黨內法規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與國家法律有機銜接,是實現依規治國和依法治國相統一的保障。 運用法治思維,以法治方式建設黨內法規執行責任體系,促進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的協同推進。國家法律為黨內法規的執行提供法治文化背景和支持,提升了黨內法規執行的權威性與實效性。國家法律中關于司法責任制的規定,為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的建立提供制度參考,促進執行責任的制度化、規范化和程序化。國家法律為黨內法規的執行評估、監督、問責等環節的制度設計提供合法性基礎,確保黨內法規的執行與國家法律相一致,實現執行責任運行的法治化。 建立執行與執法、司法工作銜接機制,提高執行效率和執法效果。黨內法規執行與國家法律執法、司法之間的銜接與協調,實現治理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。國家法律為黨內法規執行提供外部環境和法治支持,增強黨員遵守黨內法規的意識,推動黨內法規執行工作的落實。黨內法規執行為執法和司法提供內部環境,增強執法、司法工作的效果。建立黨內法規執行與執法、司法工作的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,切實增強黨內法規執行的權威性與公信力,確保各級黨組織能夠及時獲取黨員違法違紀信息,使受到行政處罰、承擔刑事責任的黨員能夠及時受到黨內處理。 四、深入研究黨內法規執行責任相關理論,促進理論與實踐的共同發展 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的理論研究是提升黨內法規執行力,推進依規治黨的重要支持。執行實踐是執行責任制理論研究的基礎和動力,為理論研究提供豐富的素材。 執行責任制理論研究,為制度建設提供了科學的方法論和深刻的理論支撐,有助于構建公正、有效的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度體系。關于制度生成邏輯、運行規律及內在機理等方面的理論研究,為執行責任制的創新發展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。執行責任制理論研究,為責任設置、宣傳教育、效果評估、監督、問責等具體制度的設計,提供理論依據和邏輯框架。 在推進執行實踐的基礎上進行理論創新,不斷完善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。實踐是理論研究的源泉,以實踐經驗豐富理論研究,不斷反思理論的有效性,推動理論研究的進一步深化。在執行監督、執行評估等實踐環節中,及時發現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引發問題的深層次原因,通過理論研究提出規范執行工作、統一執行標準等具體實施方案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,通過黨內法規執行實踐,驗證執行責任理論的正確性、適用性和局限性,推動黨內法規執行理論研究不斷完善,促進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度的創新發展。 (作者為天津商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,本文為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TJDNFGWT24-06階段性成果) |